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和分担?
在离婚过程中,债务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正确认定和分担债务,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,更影响到离婚后的生活稳定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,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来区分是否为共同债务。

共同债务通常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、从事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。这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:为满足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、为购置共同居住的房产而产生的房贷、为子女教育支出的费用、为共同经营生意所负的债务等。对于共同债务,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,即使离婚后,双方仍需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,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。比如: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擅自资助与其没有赡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;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;一方因个人不合理消费所产生的债务等。这类债务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清偿责任。
在实际案例中,债务性质的认定往往需要具体分析。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债务发生的时间、用途、是否征得对方同意等因素。例如,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借款用于赌博、吸毒等违法活动,这笔债务显然不属于共同债务。再比如,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,如果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。
对于债务分担的证据认定,借条、转账记录、合同等书面证据至关重要。同时,法院也会审查债务的实际用途,比如大额借款是否用于家庭重大支出,日常消费债务是否符合家庭收入水平等。当事人如果主张某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,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。
在债务清偿的具体执行中,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达成一致,可以协商确定分担比例。若无法达成协议,则由法院根据证据依法判决。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共同债务,即使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,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权利。这意味着,如果承担债务的一方无力偿还,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。
还要特别注意虚假债务的问题。在离婚诉讼中,有时会出现一方伪造债务企图多分财产的情况。对此,法院会严格审查债务的真实性,通过核查资金流向、询问债权人等方式辨别真伪。如果发现虚构债务,不仅不会支持其请求,还可能对伪造证据的一方进行处罚。
为了避免离婚时的债务纠纷,建议夫妻在婚姻期间就注意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,对于大额借款最好取得双方同意并保留相关证据。同时,也要保持良好的记账习惯,这样在需要时能够清楚地说明债务用途。
离婚时的债务认定和分担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法律问题。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又要公平划分夫妻双方的责任。通过准确适用法律规定,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,为当事人开启新的生活篇章奠定良好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