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?
当婚姻关系解除时,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资产分割成为焦点问题。首先需要明确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姻期间以共同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原则上均属共同财产。若一方婚前设立但婚后共同经营且资产显著增值,增值部分也属共同财产。

认定股权性质后,分割方式主要有四种:一方获得股权并补偿另一方折价款;双方协商共同持有股权;对外转让股权后分割价款;最特殊的是通过公司解散进行清算分割。其中折价补偿最为常见,但需解决公司估值难题。
公司估值需综合运用资产评估法、收益现值法、市场比较法等专业手段。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,重点关注无形资产、客户资源等隐性资产。若双方对估值分歧较大,可申请司法评估,但需注意评估费用较高且周期较长。
股权分割还需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。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。这意味着非股东配偶可能无法直接取得股权,需要通过补偿款方式实现权益。
公司债务处理同样关键。经营期间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,但若存在夫妻共同担保或个人账户与公司财务混同的情况,可能涉及个人责任。分割前应全面梳理债务清单,避免离婚后承担意想不到的连带责任。
为降低法律风险,建议提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股权归属,日常经营中做到公私账户分离,保留完整的财务凭证。离婚过程中可优先选择调解方式,通过专业律师协助制定分割方案,必要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资产转移。
最终方案应兼顾经营连续性与公平性。对于高度依赖个人技能的企业,判给经营方更利于企业发展;若双方均参与经营,可考虑分期支付补偿款或保留部分分红权等灵活方式。无论选择哪种方案,都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